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015年7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大学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订。
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洪水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院防洪防台风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张必华
副组长:徐跃进
成员:洪小荣、郭晓玲、张长虹、张大勇、吴文智、姚晓静、曾祥轩、陈君、龙羽西、朱鸿婕
2.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1)
三、预防预警
1.根据防洪防台风工作形势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调整防洪防台风工作小组成员;
2.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报信息,掌握台风、暴雨发展动态;
3.定期检查学院公共区域、学生宿舍、图书馆、配电室、机房、多媒体教室、咖啡室等重点部位(以下简称各重点部位)的供电、断电、供水、排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及时处理;每位教职工应担当起保障各自办公室安全的责任。
4. 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5.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并组织培训、演练;
6.加强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落实防洪防台风工作措施;
7.加强防洪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新进教职员工、新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洪防台风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四、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按台风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根据台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台风应急期间,防御暴雨洪水的措施参照本预案第五条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执行,或同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未来可能影响厦门市、厦门市防汛办发布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转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2)适时发布“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部署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3)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5)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适时发布“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
(2)必要时,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3)排查各重点部位的供电、断电、供水、排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4)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注意出行安全,严禁下海游泳。
3.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48~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发布“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
(2)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院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各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对各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必要时,召开全院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发布“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进行防台风工作总动员;召开全院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排除各种险情。
(4)院领导带队巡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
(5)必要时,停止院内集体活动、停止上课,除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外其他人员停止上班。
(6)必要时,根据学校部署向全院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向学校报送学院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五、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1.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预报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厦门市防汛办发布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转发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
(2)适时发布防御暴雨通知,部署防御暴雨准备。
(3)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
(4)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2.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发布防御暴雨洪水通知,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准备工作。
(2)必要时,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3)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排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
(5)必要时,召开全院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1)发布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进行防御暴雨洪水总动员,必要时,召开全院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进行动员部署。
(2)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排除各种险情。
(4)巡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分管院领导带队对防御暴雨洪水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5)必要时,转移危险地段师生员工,保障受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应。
(6)情况严重时,报校党委研究决定,除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外,停止上班,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7)根据学校部署向全院通报防暴雨工作进展情况,向学校报送学院防暴雨工作进展情况。
六、善后与恢复
当厦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警报解除报告、厦门市防汛办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结束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时,结束应急响应措施,转入善后与恢复工作。
1.如遇人员伤亡,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善后工作;
2.尽快报修受损的水电通信设施,恢复院内正常的水电供应;
3.清理校园垃圾,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4.停止台风、暴雨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5.台风过境、暴雨结束后的24小时内调查、统计学院受灾情况,必要时,向学校报送学院抗击台风、暴雨工作进展及灾害损失情况;
6.根据学校部署在有关媒体报道学院抗击台风、暴雨工作情况。
七、附则
1.建立健全防洪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采购、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
2.学院各抢险队的物资储备和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3.学院从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防台风工作;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2015年7月9日